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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车撞了,我可以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要钱吗?

只要符合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您就可以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要钱。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拒绝您的要求,您可以考虑把肇事者和对方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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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法律法规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本)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3]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年)

    (四)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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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车撞了,我可以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要钱吗?

    只要符合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您就可以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要钱。
    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拒绝您的要求,您可以考虑把肇事者和对方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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