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小程序
  • Android版
  • IOS版
三期女职工有哪些特殊假期?

【法律分析】
三期女职工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三种假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女职工孕期的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二)女职工产假的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地方有规定的,以地方规定为准。

(三)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您还有什么想要告诉我们的吗?(选填)

浏览记录
    三期女职工有哪些特殊假期?

    【法律分析】
    三期女职工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三种假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女职工孕期的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二)女职工产假的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地方有规定的,以地方规定为准。

    (三)女职工的哺乳期保护: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正在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