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报销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医疗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上述列举的材料仅供参考,因为每个地方的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要求会有所不同,建议打电话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然后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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