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如果超过了一年才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会以申请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为由不予受理,那么您的权益就会得不到保护。
但是如果在这一年内您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比如说您受了工伤要求公司赔偿,从您最后一次提出赔偿要求时起时效就又会重新起算一年,也就是从您主张过权利之日起又有一年的时效了。
关于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那么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了,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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