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一年。
如果您已经超过了这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才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会以申请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为由不予受理,那么您的权益就会得不到保护。
但是如果说在这一年内,您曾一次或数次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比如说您受了工伤要求公司赔偿,从您最后一次提出赔偿要求时起时效就又会重新起算,也就是从您主张过权利之日起又有一年的时效了。
对于拖欠薪酬的,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了,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微信小程序
-
Android版
-
IOS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