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诊断是由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如果对鉴定结论还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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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诊断是由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如果对鉴定结论还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的诊断是由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如果对鉴定结论还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