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形,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的日期可以折抵暂扣期限: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需要注意的是,只做出罚款处罚的,缴纳完罚款就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除了上述情形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也应当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直至考试合格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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