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也就是说,患者在哪里就医,就应当在哪里解决争议。另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行使监督职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可以给予处罚。因此,患者有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处理。
-
微信小程序
-
Android版
-
IOS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也就是说,患者在哪里就医,就应当在哪里解决争议。另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行使监督职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可以给予处罚。因此,患者有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也就是说,患者在哪里就医,就应当在哪里解决争议。另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行使监督职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可以给予处罚。因此,患者有权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