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对下列情形以外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微信小程序
-
Android版
-
IOS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