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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和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1、原则上应该由派遣单位来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可以协商由谁来购买。
2、一般来说,只要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不管是哪边购买的,都可以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走工伤索赔流程。
3、如果两边都没有买,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会是认定工伤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受伤职工准备各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由到仲裁委员会先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再由社保部门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4、如果最终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将两边的单位都列为共同被告,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终如何赔由法院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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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法律法规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本)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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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和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1、原则上应该由派遣单位来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可以协商由谁来购买。
    2、一般来说,只要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不管是哪边购买的,都可以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走工伤索赔流程。
    3、如果两边都没有买,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会是认定工伤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受伤职工准备各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由到仲裁委员会先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再由社保部门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4、如果最终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将两边的单位都列为共同被告,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终如何赔由法院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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