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一般是按需和遵照医嘱来进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比较普遍的做法:一般孕期员工都会有保健手册或者母子保健卡,医生会在上面写上每次产检需要的日期或者每月需要产检的次数,孕期女职工可以根据上面的日期按需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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