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正常工作时间”通常是指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的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一)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二)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三)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四)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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