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是否负有赔偿义务,关键是要判断”休班时间外出遇车祸身亡“是否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员工休班时间外出,如果不属于上下班途中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被界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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