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并不能因为员工不愿意就不签,因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的义务,劳动者借故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风险】
(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二)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年内做出,超过一年,无论是双方谁的原因导致合同没签,都是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权再以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同时还要面临被追索11个月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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