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服务期协议的期限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何时起算,原则上以双方的明确约定为准。根据培训的形式和用人单位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同的服务期计算起点。如果未约定服务期的起算点或约定不明确(如作为服务期起算点的培训结束的日期未加以明确),法院会依职权酌情起算,有可能作出对用人单位不利的判决,如:会将培训的起点作为服务期的起点,此时用人单位在要求违约金时将受到损失。
根据培训的形式的不同,对用人单位较为有利的服务期起算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约定:
(一)脱产培训
员工脱产培训的,服务期的起算点为员工培训结束后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
(二)半脱产培训
员工半脱产培训的,服务期的起算点为员工向公司提交经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书之日。
(三)不脱产培训
员工不脱产培训的,服务期的起算点为员工向公司提交经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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