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二者的区分界限模糊,综合审判实践,我们认为:
(一)一般“专项培训”是指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主要针对特殊岗位和专门岗位的员工,培训内容仅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对“专项培训”的认定应集中在对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及培训对象的专门性辨别上;
(二)“职业培训”一般指对入职前或在职期间的员工,为开发或升级常规职业技能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或实践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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