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单位具有调岗的权利,但是权利却不能滥用。
【实务操作】
(一)如果员工确实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以进行培训也可以进行岗位调动,但是调整岗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调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岗时应当注意下面两点:
(一)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二)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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