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也可以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
采用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投诉的,应当载明以下信息:
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一、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
二、投诉的要求、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三、投诉的日期等;
采用电话或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应由管理部门记录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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