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条规定有两层含义:
(一)建立劳动关系至少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不论是否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均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劳动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一)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2倍工资的责任。
(二)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来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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