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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
(一)大部分地区支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例如:
1、天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根据集体劳动合同确定。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应得工资难以确定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或者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2、安徽: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劳动情形下的收入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但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给付的福利除外。
3、山东: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大多数地区规定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为基数。发生争议时,仲裁或法院也可能会按照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
单位如果约定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前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用人单位在设计加班费基数或处理个案时,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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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
    (一)大部分地区支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例如:
    1、天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根据集体劳动合同确定。没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应得工资难以确定的,以劳动者主张权利或者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2、安徽: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劳动情形下的收入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但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给付的福利除外。
    3、山东: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大多数地区规定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为基数。发生争议时,仲裁或法院也可能会按照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
    单位如果约定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前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用人单位在设计加班费基数或处理个案时,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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